被搶注為餐廳商標14年后,這個屬于別人的“皮皮魯”終于回到了“童話大王”鄭淵潔名下。近日,鄭淵潔正式收到書面文件: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鄭州一家餐廳搶注的皮皮魯商標無效。這也是他通過維權手段要回來的第一個“皮皮魯”,而據鄭淵潔介紹,目前仍有191個“皮皮魯”等童話形象的商標被搶注。 (據《北京青年報》)
此次“童話大王”鄭淵潔維權成功,堪稱是慘勝,結果固然可喜可賀,卻更值得我們深思。畢竟鄭淵潔耗費了14年之久,歷經諸多波折和辛苦,才終于討回“皮皮魯”餐飲服務商標,而且并未獲得相應的經濟賠償,維權太難、代價太大了,其維權之路可謂艱辛。而且,除了餐飲商標之外,市場上還有191個“皮皮魯”等童話形象的商標被搶注,可見“童話大王”的維權之路還很漫長。
“皮皮魯”是“童話大王”鄭淵潔創(chuàng)造的虛擬人物,也是其系列童話故事里的主人公,深受讀者喜愛,具有廣泛的知名度和商業(yè)價值,品牌影響力很大。鄭淵潔曾對“皮皮魯”做過商業(yè)授權,進行相關衍生品的商業(yè)開發(fā),比如動畫片、游戲等,以擴大品牌收益范圍。可是,市場上眾多“皮皮魯”商標均是被商家搶注,并未得到合法授權,也沒有支付過品牌形象使用費,導致鄭淵潔的合法權益遭到侵犯,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,亦影響到“皮皮魯”衍生品的商業(yè)開發(fā)。
從鄭淵潔的維權歷程來看,其很有法律意識,了解作品人物形象的商業(yè)價值潛力,并關注到有人在搶注商標,于是很早就采取了注冊商標保護的策略。但是受限于我國商標法的規(guī)定,不僅要花費大量資金,而且即便全部注冊下來,如果3年不用就自動失效了,等于花錢主動保護的效果也不大。直到去年1月份最高法出臺有關明確文學作品角色商標在先權益的司法解釋,才令鄭淵潔的維權見到曙光,最終實現了依法維權??梢?,還是依靠法律的進步和完善,才能夠有效保護作者的合法權益。
對于原創(chuàng)者而言,文學作品里的角色需要傾注大量心血去塑造,其誕生過程猶如自己的孩子一般,都會很珍惜用心呵護的。
因此,我國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,保障原創(chuàng)者的合法權益,讓侵權者受到法律懲罰,如此方可促進我國知識產權的快速發(fā)展。(江德斌)